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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建议
作者:南充市嘉陵区政协   发布时间:2019-04-02 14:49:58  浏览次数: 1896 次

    嘉陵农村土地撂荒问题突出,现象由来已久,涉及范围广、时间长,不仅造成土地资源严重流失,影响粮食安全,而且对三农工作基础形成突出危害。正确认识并妥善推动这一问题解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前提。

一、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一)土地瘠薄、零散,耕作难度大。从撂荒地的分布和质量看,一般都是地处偏远的山地、陡坡地,土地质量低,耕作难度大。农户的承包地块分散,不利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适度规模经营。

(二)农业受灾频率高,比较效益低。我区很多地方栽种的是处于山地、半山地的旱作物,靠天吃饭,对个体的农民而言,当小工一天挣100-200元,一年就是3-6万元,远远高于种几亩粮食的收益,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的观念由来已久,农民不愿种田,造成土地荒芜。

(三)土地耕作的基础配套设施滞后。我区属于典型丘陵地貌,农业配套设施落后,机械应用程度低,增加了耕作难度,降低了农产品效益。

(四)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镇聚集。随着城镇化发展、务工、入学等因素,越来越多的农村人群涌向城镇,以致现在留守农村基本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受劳动能力的制约,只能选择距离住房比较近、质量相对比较高、易于耕作的土地耕种,其他的土地只能撂荒。

(五)农民的职业荣誉感比较低。长期的固化观念,大家的固有认识就是当农民收入低、无成就感,尚未形成新型职业化农民的概念。

上述五个方面的因素中,有些是客观存在的,如土地瘠薄、地块零散、比较效益低的问题;有些是发展过程中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如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缺乏、增强农民职业荣誉感等问题;有些是大势所趋,如城镇化进程中劳动力转移就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对这些问题,既要客观认识看待,也要积极努力而为,争取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得到逐步解决。

二、推动有效解决土地撂荒问题的建议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从长远看,实现农民职业化是必然趋势,新型职业农民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骨干和带动力量。但从当前情况看,年轻一代愿意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为数不多。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多方面、多层次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让农民树立与现代农业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观念。同时,经常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指导,帮助农民转变传统种田观念,走科学种田路子,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二)培植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作用,把农户撂荒的土地通过适当方式经营起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就当前农村的情况看,无论组建合作社或者家庭农场,懂技术、会管理的产业带头人队伍是最为稀缺的资源,要拓宽视野,制定政策,积极支持鼓励有志于农村发展的各类人才投资建企业、办专业合作社、兴家庭农场等,使他们成为农村发展的建设者、产业兴旺的带头人、农业发展的领跑者。

(三)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新型农业应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理念,以绿色、特色、品牌为方向,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坚持乡村对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独特价值,不断扩展农业多功能性,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新业态;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草则草,比如,有的撂荒地如果种粮不行,用来种草养畜,可能会是很好的选择,条件适宜的地方发展特色林果,也是实践证明很好的路子。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贫困地区的水利、交通、金融服务终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大力提倡新型耕作制度和先进小型农业机械的使用,减轻劳动强度,弥补农村劳动力不足,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合理使用。大力实施土地整治,改善配套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农民耕种积极性,为农业规模化经营提供硬件保障。

(五)加大流转引导力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妥善制定适宜面广、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比如,可以在全区范围内根据土地等级制定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意见,对土地的用途按照适宜原则作出灵活性规定。推动建立信息化平台,及时发布土地供求信息,促进土地有效对接流转。同时,积极引导大型超市或企业与农民发展订单农业,切实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确保农民经济增收。

(六)严格土地回收政策。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凡耕地撂荒2年以上的,取消撂荒农户的强农惠农政策,并由村组集体责令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强令重新发包。同时出台相关政策,会同纪检监察机构,对村组执行回收撂荒土地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形成大力整治土地撂荒问题的严肃氛围。 (区政协办公室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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