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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的建议(市政协采用)
作者:南充市嘉陵区政协   发布时间:2019-03-13 13:20:11  浏览次数: 1744 次

    2017年,市政府发布了《南充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和《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16—2020)》。但由于推广应用的实施办法及支持政策还没有出台,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事实上还存在一些局限。截止2018年底,南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仅为760余辆,占比仅为全市汽车总量的1.5左右。比如吉利新能源汽车销量已达11255辆(其中2492辆为传统CNG),南充本地采购只有137辆、仅占1.2%左右。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市汽车汽配千亿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全市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着力提高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和使用率,有利于做大做强我市汽车汽配支柱产业,有利于厚植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势。为此建议:

1.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引导。建议成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发改、交通、住建、税务、环保、供电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把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与困难列入议事日程。根据《南充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尽快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明确推广应用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措施办法。将新能源汽车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导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行业先行使用新能源汽车,起到带动作用,形成示范效应。同时,应鼓励社会消费,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环境。

2.完善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建议由市财政、发改、经信、科技、税务、公安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根据国家和省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规定,尽快制定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购置税减免、汽车减排奖励、以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营运奖补等财税支持政策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同时,公安、城管、交通、交管、保险等部门(单位)对新能源汽车从购买保险、发放车牌、审验等各个环节应提供绿色通道,方便用户办理手续。对新能源物流配送等车辆,按照规定入城不受有关限制。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租赁服务的汽车租赁运营公司,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应优先发放相关许可证。

3.推进新能源汽车的设施建设。一是应围绕《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16—2020)》,遵循科学布局、适度超前、统一标准的原则,制定年度充电设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有序有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应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尤其是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为广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奠定基础。三是在实施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的过程中,要同步推进私人车位、住宅小区、大型商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既有停车场充电设施的建设工作,充分保证有效服务半径和服务规模。

    4.加强新能源汽车的运营管理。制定全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鼓励建设主体多元化,装备设施标准化,运营服务规范化,打造全市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智能共享,促进有序竞争和规范发展。应保证充电设施建设质量,加强管理维护,提高利用效率。同时,应强化运营安全监管,制定有关制度和标准,建立充电设施安全管理体系,消除和杜绝安全隐患。 (区政协办公室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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